随着中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被赋予新的内涵。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谷树忠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视频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
在新发展阶段,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措施走深走实?日前,谷树忠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独家专访。
中国经济时报:党的二十大之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如何理解高质量这个关键词?
谷树忠: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既是经济发展的主题词,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词,理解高质量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高质量意味着更加注重精准发力,不再“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像修补木桶那样,瞄准短板,这样才能让木桶装更多的水,才能提高生态环境的总体质量。水土气生态环境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环境修复都是如此,要因地制宜、精准发力。
第二,高质量意味着更加注重实际效果,实效就是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土更净、田更沃、景更秀、居更美、园更洁。生态文明建设不走过场,不摆样子。以实际效果为导向,不再以工作量为导向,注重工作量的考核,而是以环境质量改善了多少,生态功能提高了多少等作为考核内容。
第三,高质量意味着更加注重投入产出,不再做“事倍功半”的事,而是力争做“事半功倍”,特别在各地,尤其是基层政府财政压力巨大的当下,要注意用较少的钱做较多的事。
第四,高质量意味着更加注重百姓反响,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把解决百姓的急难愁盼放在重要,甚至首要的位置。生态环保工作做得好不好,要让老百姓品头论足,真正把
中国经济时报:站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当从哪些方面着力?
谷树忠:生态文明建设是系统工程,也是漫长工程,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多措并举。
第一,在法治上,可能到了制定实施《生态文明促进法》的阶段,生态文明已经写入宪法写入党章,但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生态文明的法律。之前全国各地做了很好的探索,出台省市级的《生态文明促进条例》,下一步出台《生态文明促进法》将有利于明确各个主体,包括党政机关、企业和个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功能和行为准则,有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稳致远。除了立法外,还要加强执法,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到各个方面,需要各个部门综合执法,在出现违法行为时,要依法制止,并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二,进一步理顺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和关系,加强部门协同。一些地方成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要加强各方面的统筹,使得各个部门共同发力,消除过往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现象。
第三,加强生态文明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基础性、关键性、决定性作用。比如发挥价格、税收的作用,特别是在资源利用上要充分发挥价格的调节作用,在保护环境上要发挥市场交易等的作用,目前看这些都是非常迫切的,需要尽快推动,现在我们欣喜地看到资源价格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第四,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的参与机制,让老百姓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要完善相关的设施保障,使得生态文明建设具备基础的保障能力,一方面建设新的绿色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对现有陈旧设施进行改造。
谷树忠:今年我提交了防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各种风险的提案。
当前,各地都在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涌现出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但也存在包括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在内的诸多风险,需要提高风险意识,加强政策指导,加强市场分析,加强技术指导,调处矛盾纠纷,确保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持续、顺利、公平、高效地推进,助力生态文明高质量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