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旅部门公布涉旅行社违法违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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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鲁木齐4月28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姚刚报道:25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今年第三批旅游投诉和行政处罚案例,涉及旅行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典型问题。
“‘五一’假期将近,新疆将迎来众多游客,案例的公布也是提醒游客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氛围,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文旅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钱欣说,案例的公布对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将起到推动作用。
今年是新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我区对物价、厕所、甩团三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围绕餐饮、住宿、交通、入境旅游、品牌影响力、安全生产等六大方面,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以解决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新疆文化旅游美誉度和影响力。
“旅游业的服务对象是一个个需求各异的游客,为游客提供满意的服务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树立服务标准,叫响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质量,涉旅部门全方位联动,才能共同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自治区文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东说。
4月24日,自治区文旅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与自治区旅行社协会、兵团旅游协会、乌鲁木齐市旅行社协会联合发声——旅行社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市场秩序关乎旅游业的生命力,与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增强旅游消费信心、维护目的地政府形象至关重要。”兵团旅游协会会长、新疆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惠新茹说。
各地州市文旅部门围绕“微笑新疆”“同心护旅”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已陆续制定方案,在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打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发力,共同营造新疆旅游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