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体系
通过建设六大旅游区,培育五条精品旅游线路,开发八大产品,重点抓好“五个一批”项目,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文化旅游建设,强化旅游市场开拓,加强旅游人才培养,推动自治区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优化旅游空间布局
1、协调推进六大旅游区发展
按照“注重特色、差异发展、强化功能、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在巩固提升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区和喀纳斯生态旅游区的基础上,积极建设完善天山北坡国际旅游区、霍尔果斯边境旅游区、吐鲁番文化旅游区,启动开发南疆旅游区。进一步优化旅游产业区域布局,努力把六大旅游区打造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要素流动、互赢发展的旅游目的地,实现区域旅游经济的协调发展。
2、着力打造五条旅游线路
强化要素资源配置,以旅游线路为核心,加大沿途的旅游交通、旅游城镇、旅游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及旅游生态环境的统筹发展力度,着力打造以乌鲁木齐为中心,面向天池、乌鲁木齐南山、吐鲁番生态文化精品旅游线路、环准葛尔盆地精品旅游线路、中天山跨境精品旅游线路、塔里木盆地地貌景观及特种精品旅游线路、东天山生态及历史文化精品旅游线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开发不同类型的特色旅游新专线,走出一条以线路统筹带动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二)围绕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不断开发新产品,发展新业态,完善产品体系,实现由以观光为主向观光和休闲度假康体等多层次、多样化的产品体系转变。
1、培育八大旅游产品
根据国内外旅游市场的需求变化和我区的旅游资源及区位优势,着力培育八大旅游产品。
生态观光旅游产品。继续发挥自治区自然生态、地质地貌和动植物等景观资源优势,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加快开发建设,使之迅速转化为生态观光旅游产品,形成新的市场亮点。
民族文化体验产品。依托自治区丰富独特的少数民族风情和历史文化资源,与自然风光相融合,深度开发以体验性、参与性、娱乐性为主的民俗体验型和文化主题型的旅游产品,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
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凭借自治区得天独厚的气候资源、众多高原湖泊及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开发内陆湖滨型、休闲文化型、置业度假和休闲小镇等多种类型的休闲度假产品,加快自治区旅游由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型转变,推动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
康体运动旅游产品。利用自治区500多处温泉和多样化的森林资源、良好的地形地貌和观光休闲资源,积极引导开发“生态温泉SPA”、“森林康体浴”等康体旅游产品和健康体育休闲产品系列。发展体育训练产业,培育体育竞赛市场,带动康体旅游发展。积极开发和推出自行车、徒步、野营等满足当地居民和游客消费的自助旅游系列产品,打造“自治区休闲健康时尚之旅”的旅游新品牌。
会展商务城市旅游产品。利用毗邻中亚的良好区位条件,加快会展和商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会展商务的服务水平,把自治区建设成为国际区域性的会展商务旅游目的地。
特种旅游产品。发挥自治区独特的山地旅游资源优势, 积极开发古生物、地质地貌、生物多样性等一批科技含量高、趣味性浓、参与性强、寓教于乐的科考科普型旅游产品,鼓励建设一批适应学生消费需求的青年旅馆,使自治区成为专家学者和学生科考及修学旅游的重要目的地。积极引导开发登山、攀岩、漂流、野生动物追踪探寻等一批安全性高、吸引力强的探险旅游产品,满足游客的多层次需求。
跨境旅游产品。利用自治区独特的沿边区位优势,加快沿边旅游资源开发和边境口岸设施建设,加强区域合作,简化跨境旅游手续,大力发展跨境旅游并向纵深推进,增强自治区旅游经济的外向型功能,把跨境旅游产品打造成自治区最有影响力旅游产品之一。
自驾车旅游产品。针对国内外日益增长的自驾车旅游的需求,加大自驾车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完善自驾车营地、汽车旅馆、旅游厕所、餐馆、露天影院、停车场、加油站、修理站等满足自驾车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满足自驾车旅游资讯服务、急救设施,引导建立和自驾车网站,鼓励成立异地租车等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使自驾车旅游成为新的重要专项旅游产品。
2、推动“五个一批”项目建设
围绕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精品名牌战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建的重大旅游项目及其配套设施,不断培育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上有较强吸引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精品名牌产品,重点推动“五个一批”项目的建设。
建设一批国家公园。在学习兄弟省区建设国家公园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喀纳斯、那拉提、天池、额尔齐斯河、昭苏夏特古道森林、库车大峡谷、帕米尔山、塔里木等10个国家公园建设,加快一批生态保护、游览、科考科普和社区等建设项目实施,把自治区建成全国一流的生态旅游省份。
建设一批休闲度假基地。借鉴国内外旅游休闲度假设施建设经验,建设乌鲁木齐南山、喀纳斯、赛里木湖、博湖、福海、阿勒泰神钟山、那拉提、天鹅湖、等9大康体休闲度假基地,并重点建设20个生态运动休闲综合性旅游度假社区项目,初步构建起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体系,成为自治区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和发展旅游新业态的示范区、旅游要素聚合的重要基地,初步建成国内外知名的内陆高原型休闲度假旅游胜地。
建设一批旅游小镇和旅游特色村。在巩固提升吐鲁番鲁、喀什、和田的古镇等10个旅游名镇的基础上,继续开发建设60个旅游小镇。力争建成200个生态环境好、村容村貌好、民族文化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旅游特色村,以及10个在全国具有示范性的乡村旅游特色县,成为自治区旅游和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新亮点。
建设一批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县。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创新,促使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建设自治区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宗教文化、娱乐演艺文化、民族工艺品和特色餐饮为核心内容的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系列,并重点开发一批民族体育竞技、游乐竞赛等项目,着力打造喀什、阿克苏、和田、伊犁、吐鲁番古城区等30个文化旅游示范县(区、市),确立一批文化旅游的建设项目,推出一批民族文化节庆活动,打造一批民族文化旅游精品,不断提高自治区旅游的文化品位和竞争力。
建设一批会展商务旅游基地。依托全省中心城市和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地的优势,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城市旅游功能,着力打造以乌鲁木齐、石河子、喀什、阿克苏、克拉玛依、那拉提、喀纳斯为中心等8大会展商务旅游基地。
(三)延伸旅游产业链条针对旅游产业环节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发挥旅游产业替代作用,加强旅游资源的整合与替代能力建设,促进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和扩大就业。
1、加大发展旅游新业态
利用旅游业替代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项目和耗水较重的传统农业基础种植项目。在抓好八大旅游产品和“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发展观光农业、工业旅游、红色旅游、都市旅游、冬季旅游等产业交叉的旅游新业态,力争在原有基础上再创建20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0个工业旅游示范点和若干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围绕旅游发展特色关联产业,发展旅游装备业和相关服务业,减少产业漏损,实现纵向一体化发展,增强旅游的辐射能力和旅游产业发展后劲。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提高以旅游产业为先导的第三产业比重,优化自治区产业结构,实现由一、二产业逐步向以旅游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转变。
新疆由于季节性较强,传统旅游经营期短,资产利用率和投资回报率底下,这严重制约了大资本的进入。解决旅游业投资不足问题的关键在于解决冬季旅游问题,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大力支持冬季旅游,实现新疆旅游冬季不淡、均衡发展
2、积极扩大旅游就业空间
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贫困人口和城镇下岗职工为重点,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扩大就业空间。围绕旅游产业链条的延伸和旅游产业重点项目的实施,在重点项目实施地区、城镇周边和城镇特色社区,培育与之相互配套和互为补充的特色服务产业;规划建设一批功能比较完善、就业容量大,符合产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生产、服务基地,拓展就业空间,促进产业融合,实现传统产业就业人员向旅游产业转移;在旅游重点项目、配套生产服务基地建设和经营中,更加关注社区居民尤其是贫困人口和当地低收入人群的利益,充分发挥旅游产业解决就业和促进脱贫的作用。
(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旅游交通设施建设
继续推广“围绕旅游交通优先发展”的成功经验,以构建结构合理、安全、舒适、便捷的旅游交通体系为目标,开辟新的包机方式,积极探索开展以通航机场为支点飞机旅游。积极推进“欧亚铁路”建设,尽快启动新疆高速铁路建设。提升和建设一批通往重要旅游景区景点的三级旅游支线公路。充实和完善交通的旅游功能,加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2、旅游城镇建设
构建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石河子、克拉玛依、伊犁、吐鲁番、库尔勒、阿克苏、喀什、和田、等多个区域次中心,旅游小镇为三级中心的旅游城市体系,继续完善旅游城市和旅游小镇的交通、通讯、金融、卫生等相关配套服务,加强游客集散中心以及旅游咨询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吸引物和旅游服务设施,增强城市的目的地和集散地功能,有效发挥旅游城镇在产业发展中的要素聚集和区域辐射作用。
3、旅游商品开发
加快旅游商品开发和购物设施配置,培育和发展一批涵盖自治区各少数民族、各种类型、各种档次,具有实用性、收藏性、特色化的旅游商品开发基地,在自治区主要旅游城市、线路和景区建设一批符合当地特色、服务功能完善的大型旅游购物点,促进旅游商品开发及销售服务的规模化、网络化、特色化。
4、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重点旅游开发区域,尤其是生态十分脆弱和敏感的地区,加大资源保护力度,加大荒山、荒坡的绿化和高原湖泊、河流的污染治理力度,扩大旅游循环经济的试点范围,加快旅游业对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替代发展步伐,积极开展旅游绿色环保活动,对生态脆弱的重要旅游景区实行游客容量控制和环境监测制度,旅游项目严格按照“设施景观化、垃圾无害化、污水零排放”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实现旅游产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五)鼓励和支持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和旅游文化演出企业,推出一批以民族风俗、民族歌舞、地方文化为特色的旅游表演项目和民族民间传统节庆活动,建设一批有档次和科技含量的演出剧院和场所,不断推出一批民族文化娱乐精品。扶持一批有生产条件和市场优势的中小企业,提高民族民间工艺品研发水平,形成游客参与、各具特色的民族民间工艺品的产销基地。
(六)强化旅游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中亚旅游购物市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等传统观光客源市场的基础上,大力开发以亚欧、南亚、西亚、日本、韩国及国内的华中、东北地区为重点的客源市场,重点开拓以休闲度假、体育健身、商务会展、生态旅游、自驾游等中高端休闲度假消费市场。建立健全旅游促销的奖励机制,为旅游客源的持续增长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
(七)加强旅游人才培养,整合存量旅游教育资源,科学合理设置旅游专业和内容,完善高、中、初级相结合的旅游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和引进一批与旅游相关的创意、投融资、市场营销、职业经理、特种服务等稀缺人才。完善旅游人才评价体系和人才流动机制,建立“自治区旅游人才信息库”。鼓励发展继续教育、资格认定、人才“猎头”等旅游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加快自治区、州(市)、县和企业四级旅游培训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在职远程教育,构建学历教育与岗位教育相结合的旅游教育培训体系,到2015年,培养和引进各类旅游人才50-60万人。完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准入制度,扩大旅游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覆盖范围,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提供人才保障。
二、产业重点
解决产业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快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企业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旅游市场体系,积极进行改革试点,为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
(一)积极稳妥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促进、市场推动”的原则,探索符合旅游产业发展规律的精简、高效、务实的政府管理体制,为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1、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减少对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的直接干预。完善旅游产业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涉及游客安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构建安全救援服务平台,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大对旅游产业的科技投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旅游信息网、政务网、商务网三大网络平台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创造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2、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积极创新核心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发改、旅游、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职能,强化对重点投资项目的便捷服务,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按照“权责统一、唯实从简”的原则,取消不合法的审批事项,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相关程序。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协调实施机制。
3、健全旅游法规体系,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及旅游发展和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加快自治区、州(市)、县旅游执法机构的建设,健全行之有效的综合执法机制。完善及时、便捷、高效处理游客投诉的机制,进一步整顿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优化旅游经营环境,提高依法治旅水平。
(二)加快推进旅游企业改革按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总体要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培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旅游企业为目标,不断增强旅游产业的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1、做强大型旅游龙头企业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培育以资本为纽带、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集团和跨地区、跨行业运营的旅游龙头企业。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打破行政区划,通过收购、重组、兼并、整合,发展成为区域性或专业化的旅游龙头企业。在核心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和运营中加快发展壮大,在旅游和相关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投资、融资担保和资本运营中发挥战略投资者的积极作用。
90年代末,新疆旅游内宾市场异军突起,新疆顺势成立了西域旅游股份、西部旅游股份和新疆旅游股份三家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代表性旅游企业,作为三驾马车来带动新疆旅游业发展。但在近年的发展过程中,几大旅游资源地政府所代表的地方利益已成为了新疆旅游产业整合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
新疆客源市场主要是内宾市场,由于区位偏远,内地游客赴新疆旅游费用相当于欧美旅游价格,导致新疆进入景区的总游客量不足200万人,相对内地主要景区上千万的游客量差距较大。受游客规模限制,新疆单个景区难以支撑起一个旅游上市企业,这对于急需开拓上市融资渠道、吸引大资本进入的新疆旅游业来说,是个瓶颈。
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一条路可走,先要引导各旅游资源地地方政府树立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即将新疆优势旅游资源(主要是天池、吐鲁番、喀纳斯、那拉提、喀什五大旅游景区)整合到一个平台,以吸引国内外大资本集中于这一平台对新疆旅游进行投资开发,实现资源与资本在一个平台的对接,打造新疆旅游行业龙头企业,并通过上市等渠道实现再融资、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同时,大企业可以市场方式带动行业发展,以五大旅游景区为基础,发挥以点到区、以线到面的辐射带动作用,拉动民航、铁路、公路等旅游相关要素,促进新疆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纵观内地发达旅游省区,都有一个龙头企业来带动行业发展。如云南的丽江旅游股份、湖南的张家界旅游股份、广西的桂林旅游股份、陕西的西安旅游股份、安徽的黄山旅游股份、四川的峨嵋山旅游股份等)。
2、发展特色中小旅游企业
鼓励和引导国内外各类大型企业和投资机构参与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以及采用特许授权、品牌注入等形式参与中小旅游企业改革。通过引进资金、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着力发展一批信誉良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小而新”的旅游品牌企业,提升旅游企业的整体素质,推进旅游市场形成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促进我区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
新疆自然、人文、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品牌知名度高,拥有三个国家5A级景区(吐鲁番葡萄沟、天池、喀纳,那拉提已申报5A),中小旅游企业可以此为依托,进行特色化、标准化投资开发,作为大型旅游企业的补充和延伸,与大企业优势互补、共存发展,有利于拉动就业、保障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
3、优化旅游所有制结构
国有中小旅游企业,尤其是政府部门开办的经营性旅游宾馆饭店、招待所,在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类型,采取多种方式,分期分批实行国有资本退出。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产业各个领域,引进有竞争力的民营或外资企业对中小国有旅游企业实行兼并或控股,实现旅游企业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融合互补,协调发展。
(三)加快推进旅游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投融资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确立企业在投融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企业自主决策并承担风险的运行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机制市场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型投融资体制,解决旅游产业投入不足和融资不畅的问题
1、完善政府投资决策和引导机制
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以项目评估、专家咨询、公开公示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加大自治区财政对“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推动州市、县区财政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入,吸引海内外资本进入旅游产业。创新政府投资机制,探索通过财政投入、社会私募,争取发起设立自治区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为社会资本进入我省旅游产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2、建立以投资公司、上市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为基本构架的投融资平台和渠道
创造条件,争取在规划期内成立自治区旅游融资担保公司,以增强融资功能。发挥自治区旅游投融资平台在投资项目合作、银行信贷担保等方面的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自治区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筹措更多的资金
3、综合运用多种投融资工具,引导社会资本跟进
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机制市场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原则,采取规划引导、完善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投融资体制和机制创新,发展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多种投融资工具。抓住我国沿海产业向内地转移的机遇,发展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疏通投融资渠道,引导海内外资金进入自治区旅游产业。
4、推进一批有竞争力的旅游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和结构调整功能发展旅游产业,大力推进旅游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财务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培育上市企业资源,在“十二五”规划期内力争一批旅游企业在海内外资本市场上融资。
(四)完善旅游市场体系
1、发展和完善旅游要素市场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类旅游企业,尤其是中亚、西亚、南亚国外资本积极进入自治区内资本、产权、土地、林权、人才等要素市场,通过异地信息共享,促进跨国际、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四垮”企业产权交易和资源要素重组。推动自治区要素市场与全国要素市场进行对接,实现不同要素市场的业务、资源与渠道整合。加快土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旅游企业流转用地、林等要素资本进入统一的交易平台。依托自治区的人才交易市场,定期发布人才供需信息,建立不同层次的人才引进机制,以适应未来自治区旅游国际化发展的趋势。
2、完善旅游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
建立健全旅行社经营、旅游购物、旅游专业运输企业申报准入制度和旅游企业的评级、运营挂牌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制止恶性竞争。打破区域封锁,实行部门联合监管,推进无障碍旅游。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的佣金制度。鼓励旅游企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合作,形成区域互动、人才流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市场共赢的大客源市场。加强旅游投诉机制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行综合执法,整顿旅游市场,对于严重违法违规和破坏市场秩序的企业,取消执业资格,实施行业禁入,通过优胜劣汰提升自治区旅游产业的集中度和竞争力。
3、培育旅游行业协会和相关中介组织
按照政府与行业组织分开的原则,加快旅游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完善内部分会机构建设,强化行业指导与自律功能,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企业诚信经营。整合旅游相关科研院所,成立自治区旅游规划研究院。建立健全决策咨询论证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库,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服务。发挥法律、会计、审计、保险、仲裁等相关中介组织的作用。完善保险理赔制度,提高重大旅游事故的赔付能力。
(五)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一规划和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一批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的综合试点地区和专项试点单位,先行先试,为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积累经验。
1、综合试点
选择克拉玛依、石河子、喀什、吐鲁番等作为国家级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的综合试点地区,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克拉玛依作为中国排名前列的城市,完全可以借鉴(迪拜模式),克拉玛依市政府也意打造:集金融、信息、旅游的世界石油城;克拉玛依完全可以作为国家级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的综合改革示范区,其主要任务是完善世界商务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资源城市的转型升级,探索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的新模式。石河子作为新型屯垦城市(红色旅游)休闲康体度假的综合改革示范区,主要任务是加大休闲康体度假基地和旅游新业态的创新力度,摸索统筹发展的新机制,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特色产业互动发展、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新路子。吐鲁番作为文化体验、新能源城市旅游、旅游集散地的综合改革示范区,主要任务是加快旅游体验产品开发建设的创新力度,探索旅游与生态、旅游与文化互动发展的新机制。喀什作为旅游企业创新、创业、创利基地和国际商务休闲、旅游生态居住综合改革示范区,主要任务是大胆创新“政府为主导、龙头旅游企业为运营开发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机制,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发展规律的旅游企业孵化器机制,加快试点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旅游产业提升、城市社区建设以及生态环境改善。
2、专项试点
跨境旅游专项试点。选择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吉木乃为跨境旅游专项试点。主要任务是开发跨境旅游线路产品、探索丝绸之路旅游通道经济和外向型旅游经济的开发模式,把霍尔果斯(含兵团)打造成面向中亚的重要国际跨境旅游区,把阿拉山口国际跨境旅游区,把吉木乃建设成为面向购物旅游区。
企业改革专项试点。选择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西域旅游(兵团)股份有限公司、野马(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为旅游企业改革试点单位。主要任务是理顺产权关系,推进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目标的股份制改革,探索通过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发展成为跨地区、跨行业的旅游龙头企业的新途径。
投融资体制改革专项试点。理顺新疆旅游投资公司的管理体制,探索市场化的融资模式,成立新疆旅游融资担保公司,构建自治区旅游融资担保平台。
旅游循环经济改革专项试点。选择喀纳斯旅游度假区作为旅游循环经济专项改革试点单位,主要任务是探索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旅游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的新途径。
旅游与城乡统筹改革专项试点。选择达坂城、昌吉、尉犁等10个村作为旅游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专项改革试点单位,主要任务是探索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建立旅游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旅游与文化、旅游与新农村建设互动机制及利益分配机制。
三、产业市场
发挥新疆连接欧亚和内地两大市场的区位优势,在更大范围内配置旅游资源和要素,提高自治区旅游产业水平,提升旅游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一)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旅游投资环境。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行政壁垒,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向国内外资本开放。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以直接投资方式参与旅游新项目建设,以收购兼并、品牌注入、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已有项目的改造提升。
吸引一批优势企业参与旅游开发建设。加强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策划包装和推出一批资源禀赋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点旅游招商项目。以引进外商投资为重点,大力吸引海内外企业集团、投资机构、国际知名酒店和旅游管理公司等,充分发挥其在经营服务、营销策划、客源市场、资金、技术和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实力。
(二)深化国际和国内区域旅游合作,重点开展霍尔果斯、喀什、阿拉山口的国际旅游合作。完善政府、企业和相关组织多元合作主体互动机制,联合开发旅游资源和开展宣传促销,打造跨国旅游区。推进沿边旅游城镇及国家级口岸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口岸管理协调一体化,简化旅游手续。鼓励成立一批外商独资、合资旅行社及分支机构,开拓国际客源市场。培育国际中转、配送、贸易会展、出口加工等相关产业,提升自治区沿边旅游服务贸易水平。
以深化援疆政策。尤其是借助沪粤港澳等较成熟的海内外市场营销网络,联手开发客源市场,探索建立合作区域信息共享、联合招商引资、连锁经营、安全救援、人才培养、生态环境保护和投诉受理,形成旅游开发合力和区域一体化格局。在国家“丝绸之路旅游”规划基础上,整合旅游资源,联合策划营销“欧亚新通道”等一批跨省区旅游专线,打破市场壁垒,推出旅游便利化措施,强化“丝绸之路”生态旅游区整体形象,增强区域旅游品牌吸引力。
鼓励省内有实力、有信誉的旅游企业“走出去”,到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办旅游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开发和开拓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促进自治区外向型旅游经济发展。
(三)加快与国际旅游市场服务标准接轨参照国际旅游市场的通行规则和服务标准,探索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旅游市场规则和服务标准体系。重点推行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旅行社以及金融、信息、咨询等相关行业的国际服务标准和国际质量认证,促进旅游经营管理、服务设施和服务技能与国际标准接轨。以打造国际旅游城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为目标,规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标识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和外语环境建设,完善和提高一批旅游城市和旅游目的地的国际化功能,提升一批旅游服务人员的外语水平。遵循旅游服务贸易的国际规则和相关国际公约,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国际支付协定》、《国际商品协定》等国际公约和协定、相关旅游服务贸易国际协议和倡议,不断提高旅游产业发展的国际化水平。
四、产业保障
(一)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一把手工程,创立新疆旅游产业大会制度。
2、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旅游部门开展工作,实现旅游发展和部门工作互利双赢。
3、加大引导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引导性作用,逐年增加省级和地方各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各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除用于旅游规划编制、信息化工程、游客服务中心、休息站点、旅游厕所等公共建设项目外,还要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用于支持开发性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整合各方面资源,把不同渠道的政府性资金直接、间接地投入到旅游开发项目的配套建设上,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旅游开发建设,放大政府资金的引导效用。
4、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对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大力支持,在旅游产业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机制创新和政策运用等方面对自治区给予指导,并按照“部门联系、省级推动”的方式和“一事一议”的办法,在自治区确定的试点地区和单位分事项建立若干国家部委联系点,先行先试,切实推动旅游发展改革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配套政策为推动新疆旅游产业的发展和改革,在用好用足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在国家各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财政、金融、生态与资源管理、土地利用、投融资、沿边开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探索和试点。
1、财政政策。积极探索政府引导性投资带动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机制;争取中央加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对财政投入机制进行积极探索,促进自治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金融政策。按照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探索组建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创业和风险投资基金;扶持有竞争力的旅游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加大金融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非公经济和中小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积极作用,探索以旅游创业带动社会就业的新途径;在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方面进行金融创新探索。
3、生态和资源管理政策。积极探索政府对核心旅游资源实施保护性开发的新途径。探索建立旅游开发生态补偿基金和生态质量保障基金,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4、土地政策。编制《新疆旅游产业土地规划》,在旅游开发用地和土地流转方面进行探索。
5、沿边开放政策。在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旅游业领域、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和边境旅游、推进旅游国际合作、区域合作等方面进行探索。积极争取在符合条件的地方实行口岸落地签证,开放第五航权,开设免税商店。
6、人才培养政策。深化旅游教育改革,加强旅游学科建设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在旅游工种、旅游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认定及相应待遇等方面进行探索。
(三)实施步骤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分两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2010年—2011年)。制定《新疆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和分解任务,启动旅游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五个一批”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和各项旅游发展工作。两年完成旅游改革试点任务,建成一批旅游重大项目,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成效初步显现。
2、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2015年)。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开展旅游发展和改革工作,加快“五个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推进各项旅游发展工作开展。到2015年,实现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的规划目标,把自治区初步建成旅游经济强区,为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开放、和谐”自治区做出重要贡献。
(作者为自治区旅游十二五规划调研组专家。)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在线